2026 苏州创业利好:增值税、所得税、房产税全优惠

作者:本站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6-05-18 09:15:00 来源:网站系统管理员
2026年苏州创业在增值税、所得税及房产税方面均有显著利好,且多项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底。 核心优惠主要针对“小规模纳税人”及“小型微利企业”两类主体。
以下是具体政策细则及办理指引:

一、 增值税:起征点提升与减征

适用对象: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(含个体工商户)、自然人。
政策有效期: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  1. 起征点优惠(免征)
    • 按期纳税: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 不超过30万元;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,月销售额 不超过10万元,免征增值税。
    • 按次纳税:针对自然人(非企业),单次(日)销售额 不超过1000元,免征增值税(此前为500元)。
  2. 减征政策(低税率)
    • 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,但属于3%征收率的应税交易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    • 注意: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该部分销售额不享受免税,但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。

二、 所得税:企业与个人双轨优惠

适用对象:小型微利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。

1. 企业所得税(针对公司制企业)

  • 优惠内容:对小型微利企业,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,实际税负为5%
  • 认定标准: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满足:年度应纳税所得额≤300万元、从业人数≤300人、资产总额≤5000万元。

2. 个人所得税(针对个体工商户)

  • 减半征收: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  • 叠加享受:此项优惠可与增值税免征、“六税两费”减半等政策同时享受。

三、 房产税与“六税两费”减免

适用对象: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。
政策有效期:通常延续至2027年底(具体以最新公告为准)。
  1. 房产税减免
    • 若企业或个体户拥有自有房产用于经营,可享受房产税50%的减免优惠。
  2. “六税两费”减半征收
    • 涵盖税种: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    • 优惠力度:上述税费减半征收(即按50%幅度减免)。

四、 办理与申报指南

以上优惠政策大多为“免申即享”,无需专门审批,具体操作如下:
  1. 申报渠道
    • 线上办理: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使用“江苏税务”APP
    • 线下办理:前往苏州市各区/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。
  2. 操作流程
    • 身份认定:在纳税申报时,系统会自动根据企业的“小规模纳税人”或“小型微利企业”身份进行判定。
    • 数据填报:如实填写销售额、应纳税所得额等数据。
    • 自动计算: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免后的应纳税额,申报表中会有专门的“减免税额”栏显示优惠金额。
  3. 所需材料
    • 通常仅需营业执照公章(线下办理)及财务报表
    • 若涉及重点群体创业(如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士兵),需留存《就业创业证》或退役证书备查,以享受额外的定额扣减。

五、 避坑提示

  • 注意时间节点:上述政策有效期多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,请关注后续是否有延续公告。
  • 专票与普票区别:增值税免税仅针对普通发票。若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则该笔收入需按规定缴税(通常为1%),无法享受免税。
  •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:个人出租房屋虽然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免征,但需注意这与个人所得税(租金收入)是两个税种,后者仍需按规定申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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